【六四集會案 民主派12人判囚4至10個月】
香港泛民主派12名核心人物,因去年參加「未經批准集結」的「六四」燭光晚會,今被區域法院判處入獄4至10個月不等。12人之中,何俊仁、陳皓桓、尹兆堅涉及兩項控罪各被判囚10個月;郭永健、趙恩來各被判囚8個月;何秀蘭、梁國雄、朱凱廸及楊森各被判囚6個月。至於張文光、麥海華及梁國華則獲判處緩刑。
去年六四,燭光散落全港,逾萬名市民不理會警方反對,如往年一樣手持蠟燭進入維園自發集會,在各個集會現場著重延續香港抗爭,高叫示威口號、歌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。
那晚,有親歷六四者前來悼念,強調不會移民,並說他們一家人都相信,今晚不會是最後一次六四集會,因為香港人總會找到辦法堅持下去:https://bit.ly/39na9k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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